今年4月,《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明确提出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2021年开始,高校招生将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择优录取。
记者9月14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水平考试办法》)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素质评价办法》)已报教育部备案通过,并正式印发。作为《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两个重要配套政策文件,均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当天,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就新出炉的两个办法进行了解读。
学业水平考试:
自选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计入高考成绩
我省从2010年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评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是在多年实践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以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促进高中和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和选拔水平。”
考哪些科目?
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省教育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在科目要求、内容要求和难度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设置合格性考试,主要是帮助学生打好基础,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避免过度偏科。设置等级性考试,主要是引导学生发挥个性和特长,为高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
合格性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覆盖所有科目。各科目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范围内。
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Ⅰ的内容范围内。
怎么考?
书面笔试+无纸化机考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科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满分100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据悉,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的实验(实践)操作测试,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怎么报名选科目?
赋予学生考试科目的选择权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所有学业水平合格性科目考试。当年报名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均须报名参加当年学业水平等级性科目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根据国家和省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统一确定。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分别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进行,学完即考。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有一次合格性考试机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补考。等级性考试科目统一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高考前进行。等级性考试每门科目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赋予学生考试科目的选择权,是本次改革的重大突破。”等级性考试科目,可由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3门学习。为了便于选考,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对称,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成绩如何呈现?
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的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是否合格。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照实际参加当次考试学生总数(成绩为零分的学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其中A等级约占15%,B等级约占30%,C等级约占30%,D等级20%左右,E等级不高于5%。
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考试成绩以百分制呈现,给学生造成很大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成绩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利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考试办法》规定,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合格即可,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分为五等,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保证成绩的区分度和可比性,便于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成绩怎么用?
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高中学生毕业认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高校招生录取。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生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质量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校课程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监测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此外,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根据其原就读地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承认其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对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需参加我省等级性考试方可认定成绩。从我省转往外省(区、市)的考生,由省教育厅为其出具成绩证明,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