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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施“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
2015-05-14 06:46:53 来自:未知 编辑:admin
四川实施“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不折不扣地让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落地
 
     四川报道讯 (鲍安华 记者 李飞 ) 昨(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就实施“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向媒体作了介绍和通报。据悉,“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已于今年5月1日在全省法院正式施行。创建和实施“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是省法院今年的一项重要创新工作,是全省法院执行公开的进一步深化,是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廉洁执行的重要举措。  
    建立“权利清单”制度的目的是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法院的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依法保护和最终实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和有效落实。省法院将“权利清单”制度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深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涉及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进行梳理,将申请回避权、知情权、监督权、执行异议、复议权等重要权利进行了列举,让申请人在申请立案时就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更好地行使权利,运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着“依法主动赋权、简便能动行权、公开互动制权、正向推动用权”原则,将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兑付、失信惩戒、执行终结等重要环节中,关系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实现和权利救济的重要权利进行了归纳、梳理,主要有15项权利,即:申请执行权,申请保全权,申请回避权,执行进展知情权,采取惩戒措施权,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权,执行到期债权权,案款兑付权,以物抵债权,执行异议权,执行复议权,提起许可执行之诉权,恢复执行权,再次申请执行权,执行监督权。
   “权利清单”制度通过明确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让申请人能及时获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并能依法主张权利,获得权利救济,最大程度实现其胜诉权益。另外,申请执行人知晓案件信息,清楚、明白自身权利,了解执行程序和执行工作,主动参与执行、主动行使权利,有利于提高其法律意识,通过正确的渠道和方式维权,从根源上减少无理闹访、缠访,有利于提升执行效率,创建良好执法环境,提高执行公信。
    通报要求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权利清单”制度,不折不扣地让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落地;要细化措施,采取有效形式,严格落实“六个不得”:不得抱有观望心态,不得存有抵触情绪,不得简单粗暴对待申请执行人的依法行权,不得消极对待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主张,不得拒绝申请执行人提出的合理要求,不得“搞形式,走过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各项权利,确保全省三级法院及时、规范、有效实施“权利清单”。
编辑:金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