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4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今日上午9时在渭南中院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淑侠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淑侠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
检方指控,张淑侠的行为违背职业道德、藐视国家法律,将新生婴孩出卖给人贩子,其行为不仅触犯国家法律,同时令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产生不信任感,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婴儿数量达7人,且在拐卖过程中致1名婴儿死亡,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辩方认为,经过对6起拐卖儿童案件的分析,张淑侠主观恶性较小,且张淑侠有主动向警方交代问题的情节,法庭应考虑对张淑侠从轻处罚。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张淑侠痛哭道歉,她说:“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了经济利益我将家属放弃的新生儿送给他人牟取好处费,触犯了国家法律,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法庭宣布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有法律专家表示,虽然张淑侠在庭上表示“认罪伏法”,但有罪判决的做出还需要基于严密的证据链。在量刑上,类似多次拐卖儿童的犯罪一旦坐实,很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更重的处罚。
随后的2014年1月6日,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姚军民、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身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此前报道: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淑侠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淑侠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据当地警方透露,截至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嫌疑人张淑侠的26起(经初步核查确定10起不属于刑事案件),立案查实5起,其它正在核查中。
被控6次参与贩婴致1死 当庭痛哭道歉
检方指控,张淑侠的行为违背职业道德、藐视国家法律,将新生婴孩出卖给人贩子,其行为不仅触犯国家法律,同时令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产生不信任感,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婴儿数量达7人,且在拐卖过程中致1名婴儿死亡,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辩方认为,经过对6起拐卖儿童案件的分析,张淑侠主观恶性较小,且张淑侠有主动向警方交代问题的情节,法庭应考虑对张淑侠从轻处罚。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张淑侠痛哭道歉,她说:“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了经济利益我将家属放弃的新生儿送给他人牟取好处费,触犯了国家法律,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法庭宣布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有法律专家表示,虽然张淑侠在庭上表示“认罪伏法”,但有罪判决的做出还需要基于严密的证据链。在量刑上,类似多次拐卖儿童的犯罪一旦坐实,很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更重的处罚。
与贩婴有关人员涉失职罪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身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编辑:孙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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