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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罚单” 后的“晴空奖金”
2013-12-11 09:26:00 来自:四川新闻网 编辑:

原标题:“雾霾罚单”不如“晴空奖金”

记者10日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公布以来,辽宁省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其中沈阳3460万元,大连160万元、鞍山780万元、抚顺160万元、本溪20万元、营口40万元、辽阳500万元、葫芦岛300万元。据介绍,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12月10日中国政府网)

刚唱完“超重罚款”,这又演出了“雾霾罚单”。对于各种违规事件,“罚”似乎成为了一种万能处理办法。鉴于“超重罚款”的先例,超重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更延伸出了罚款月票、年票的荒唐产物。不知道这首个“雾霾罚单”,会不会步入“超重罚款”的后尘,也搞个包月、包年套餐?

对于给城市开“雾霾罚单”的做法,笔者不敢苟同。原因如下:

第一,从上行下效来讲,辽宁省环保厅对各市进行处罚,那么下面的各市自然可以效仿,对各县、各乡镇、各企业进行处罚。企业为了捞回损失,自然加大生产,产生更多的污染,更别提减排减量了;对基层政府而言,本身就没几个钱,罚来罚去,就更没钱治理污染了。

第二,从罚款的来源来讲,都是纳税人的钱,唯一不同的是从一个地方转移到了另一个地方。地方官员无关痛痒,其切身利益没有受损。或者,这边刚交完罚款,那边就立马下拨了环境治理费了,钱一分不少,只是走了一圈,糊弄了下百姓,养肥了几个贪官而已。

第三,这几千万的罚款,是否真如说的那么好听“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容糊弄。笔者查阅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其中有几个大标题新闻一下就吸引了读者:《辽宁推进蓝天工程还百姓晴朗天空》、《辽宁享受“碧水工程”带来的清新生活》,发布时间都是2013年12月5日,在严峻的雾霾天气下,这几个新闻显得是多么苍白无力。此外,笔者也有意去找环保厅拿出的具体整改方案,新闻却少之又少。

说到底,辽宁省的“雾霾罚单”即治不了雾霾这个“标”,也治不了产生雾霾的“本”,是一个既不治标也不治本的措施,无非是一种找准借口为环保厅集资的办法。笔者在此,希望这笔集资能有效的用到实处,公布每一笔去向,通过补贴高效绿色产业减少污染。靠罚款治雾霾,显然不如鼓励来得实在:把空气质量与领导们的业绩挂钩。对空气质量好的城市进行奖励,发放“晴空天气奖金”;对于空气质量好的城市,优先考虑领导们的职务升迁等。

编辑:朱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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