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全社会不应容忍“井下蜗居”
昨天,一则关于“井下蜗居”的新闻,让许多人感到心酸,心疼。
事情是这样的。有人偶然发现,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处地下管网的井底,竟然有人长期居住!起初,大家发现一对七旬夫妇,在井下居住了五六年;随后,大家又发现在另一口井下,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已经住了二十多年!他们都是来北京的打工者,他们住在井下,只是为了省下每月几百块钱的房租。
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大家每天在路上来来往往,忙忙碌碌,谁能注意到脚边的井盖之下,竟然会有人用来栖身。新闻所披露的相距五十来米的两口井下,都长期居住有人,相信,在偌大的北京,肯定不止这两口井里住有人,类似的情况肯定还有许多——也许不是井下,但也可能是路边、桥底、涵洞。
每一个井下蜗居者,都有着不同的故事。相同的是,在这座城市里,他们付出了辛苦和劳动,却承担不起哪怕最低的房租。最近几年,关于“蚁族”蜗居的新闻,报道了很多。但是大家始终相信,这些年轻人刚刚从学校毕业,他们尽管被称为蚁族,但他们有文化,有技能,有想法,只要吃苦能干,日子肯定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未来,他们有能力租上大房子,甚至买上大房子。所谓的“蚁族”,只是暂时,只是他们梦想之路上的插曲,甚至是砥砺他们前行的号角。
但这些居住井下的老人们不一样。他们是这个社会里的弱者,不管是五十多岁还是七十多岁,他们不会再有提高收入的潜力,如果没有别人或者社会的帮助,他们可能永远只能居住在井下。尽管他们似乎已经习惯,甚至表现出“满足”,但在一个制度完善、健康文明的社会里,不应该容忍这样的现象存在。
兜底,就是所谓的社会保障,其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在任何社会里,总会有弱势群体存在。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不能靠自己解决最低的生活保障。“兜底”的制度,就是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生活在最低生活水平之上,享有做人的尊严。这是人类怜悯同类的天性,也是文明社会的责任。其实,我们一直有这样的制度存在,比如“福利院”制度、“五保户”制度等等。但是,在城镇化的洪流下,人口大量迁徙流动,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这些保障措施显然已经出现了漏洞。最近几年,流动民工被冻死的事件发生了不止一起,这是他们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能吃饱,能穿暖,能有地方住,这是每个社会成员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应该保障的最底线。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过几十年的飞速发展,搞各项事业都“不差钱”,保障也应该不差钱。的确,这些年,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并且保障水平也越来越高。新农合也好,大病医保也好,都在一点点完善。“住有所居”,也是时下社会保障的重点。
这些年,各种保障性住房制度也在一路探索,从最初的经济适用房,到后来的廉租房、两限房,以及新出现的自主型商品房,尽管政策执行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毕竟在一点点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而在社会主义的中国,确保每一个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则更是应有之义。但是,在当前人口流动的现状下,如何让社会保障能够无缝隙覆盖到每一个需要保障的个体——譬如离开家乡,居住在都市井盖下的打工者——则是制度设计者必须考虑的重要事项之一。
住有所居,不仅是现在,而且是千百年来许多人对理想社会的要求。杜甫曾作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诗句,强烈表达了诗人让天下人安居的强烈渴望。今天,都市里灯火辉煌,摩天的“广厦”又何止千万间,但让弱者也能享有一扇窗、一盏灯,才算达到古人的理想。
再回到新闻,住下井下的老人已经七十多岁了,他们也许没有奢望,但社会不能再等,我们不能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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