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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攻坚,治水23条!成都挂牌:20条劣Ⅴ类支流53段黑臭水体
2017-03-01 14:04:27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简单
    28日晚间,记者获悉,2017年,成都市将以府河、江安河、新津南河、毗河流域为重点整治区域,通过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挂牌整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治污减排、城市水生态提升工程、饮用水源地规范建设6大行动23条措施,实现岷、沱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中心城区、各区(市)县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100%、100%、90%以上,府河永安大桥断面、江安河二江寺断面、杨柳河桃荚渡断面、鹿溪河川心桥断面、西江河西河天平断面、老南河大桥断面、岷江外江岳店子断面、毗河拦河堰断面、毗河二桥断面、沱江宏缘断面氨氮和总磷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达到2017年度水质目标考核要求。其中,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挂牌整治,重点整治20条劣Ⅴ类支流;53段黑臭水体。

一、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挂牌整治
 
    1、重点整治20条劣Ⅴ类支流。以南河、沙河、鹿溪河为综合整治重点支流,开展府河整治攻坚。以黄堰河、栏杆堰、金花堰、三吏堰为综合整治重点支流,开展江安河整治攻坚。以石头河、桤木河、晏河、月花沟、蒲江河、石鱼河、九斗渠、十斗渠为综合整治重点支流,开展新津南河整治攻坚。以绣川河、九道堰、西江河、锦水河、毗河中支为综合整治重点支流,开展毗河整治攻坚。结合流域水系的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实施“一河一策”,制定河道综合整治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

    2、挂牌整治53段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生态补水等措施,加大以河流为重点的黑臭水体治理力度。12月31日前,完成外环内53段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及719个下河排水口排污治理工作。启动外环外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

二、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

    3、加快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厘清现状、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评估,进一步提高管网规划建设系统性,提高污水收集率。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重污染支流所在区域,实现污水应收尽收。重点推进江安河流域、鹿溪河流域、杨柳河流域、毗河流域、西江河流域、新津南河流域、阳化河流域城乡污水管网建设。

    4、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强化管网诊断修复,开展雨污混接、病害管网检查治理,对年久失修、漏损严重、不合格的老旧污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进行维修改造,充分发挥排水系统收集污水功能,确保拦截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彻底解决部分县城、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重点推进进水化学需氧量小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和漏损维修,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5、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中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合作污水处理厂三期、天府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双流区公兴污水处理厂一期、简阳市3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双流区8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以及龙泉驿区陡沟河、芦溪河、平安、西河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温江区永盛、和盛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作。

    6、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要求,制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计划及方案,2019年,日处理10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技术改造,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三、实施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7、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1343家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评报告书审批或环评登记表管理。严禁禁养区内新增畜禽养殖场。

    8、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便无害化为核心,大力引导养殖场户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探索推广PPP治理模式,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精准饲料配方技术,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制度。

    9、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启动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开展省级、市级农村生活污水示范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针对偏远、分散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一体化、模块化污水净化装置、人工湿地等分散处理设施,加大污水直排整治力度。

    10、开展河道清理行动。加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污染物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全流程监管整治。对河渠沿线的垃圾、杂物、违建进行清理,深入持久开展全市城乡水域环境卫生治理;定期对河道淤泥进行清理,净化河道水质;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力度,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11、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化肥施用量。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促进农药减量控害。

四、实施工业企业治污减排

    12、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25家造纸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4家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3家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12家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维生素类等原料药)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9家制革行业完成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2017年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新建加油站未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建设的不予经营许可。

    13、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17年底前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对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确保按时稳定达标排放。完成18家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原材料)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14、严格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偷排、漏排、排放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对“双超”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停业或关闭。

五、实施城市水生态提升工程

    15、全面推进“六库八区”建设。建设江安湖、青龙湖二期、北湖等5个水库,建设青龙、江安、金沙、龙潭等7个水生作物区。2020年,建成133.11平方公里的环城生态区,生态区范围内湖泊河道水系面积比例,提升到21%。

    16、开展“宜居河岸、活水成都”建设。2017年,完成“宜居水岸”市级示范项目西郊河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系统开展城市水系、水环境、滨水绿地空间等综合整治,构建水清岸绿环境,有效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水通、岸通、路通”。

    17、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以环城生态区海绵综合体、海绵型城市水生态、海绵型小区、海绵型绿地系统和海绵型交通道路五大工程为重点,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及实施方案,以建筑、小区、道路、绿地、公园与广场等为载体,有序开展“海绵城区”建设。

    18、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以水资源产出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为重点,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实施严格监控。

    19、加强再生水利用。启动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中水泵站和中水压力管道建设项目,每天向清水河、南支三渠、苏坡六斗渠、苏坡支渠、鸡公堰排洪渠、黉门堰中小等河道补充75万立方米生态用水。

六、实施饮用水源地规范建设

    20、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以保护区标志标牌、一级保护区封闭隔离、保护区视频监控等项目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加强水源地和保护区边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县级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建成水质预警自动站。

    2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设,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开展杨泗堰、金牛支渠、沱江河等市自来水二五厂水源地上游河渠水环境治理,2017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

    22、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完成李家岩水库年度建设进度,郊区(市)县启动县级备用水源建设工作。

    23、实施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2017年底前,全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建立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饮用水源地水质、自来水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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